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吴媛媛)刘某、王某二人因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遂到处找关系妄图撤销。二人几经辗转找到被告人孙某,孙某谎称自己能办理撤销,骗取两名受害人人民币80万元。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017年9月,被害人刘某、王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网上追逃,二人找到朋友林某寻求帮助,意图找人撤销网上追逃。林某遂找到邱某(已判刑)帮忙,邱某便找到在西安认识的孙某询问能否办理此事,孙某声称自己可以办理此事,并提出帮二人撤销网上追逃需要人民币80万元。邱某将孙某的要求告知了刘某。两名被害人商量后同意了孙某的要求,并委托亲戚赵某帮忙转款。
同年9月24日,赵某在淮上区义乌商贸城工商银行将人民币80万元一次性汇入邱某的银行卡账户。邱某截留人民币6.5万元后,分两次向孙某指定的王某、刘某栋(另案处理)银行卡账户转入人民币73.5万元,王某、刘某栋在孙某的授意下,分多次将上述钱款取现并交给孙某。此后,受害人发现网上追逃并未被撤销,遂催问邱某,邱某便催问孙某事情办理情况,并告知了刘某。最终,撤销网上追逃一事未能办理,孙某也失去联系。
2021年1月9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孙某抓获归案。淮上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向淮上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