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记者 陈瑶
8月30日上午,在碧水蓝天社区会议室里,一场可能会决定小区多方命运的投票在紧张地进行。现场大屏幕上写着“碧水湾小区临时业主大会——民意调查公开计票会议”,计票人员在居民志愿者的监督下逐个打开贴着封条的票箱,在全程摄像下进行有序计票。
这场投票是从7月底开始,碧水蓝天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义务监督员组成了9组上门入户调查队,对碧水湾小区1594户进行了逐户投票调查。投票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是否改选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二是“是否同意荣盛物业公司继续服务碧水湾小区”。
经过一上午的计票,第一选项“是”共858票,第二选项“是”共1002票,也就是说,同意改选业委会是858票,同意荣盛继续留用是1002票。从这个投票结果看,小区共1594户,两项选项均得到了过半居民的支持。
被票选出局,业委会对结果不认可
根据计票结果来看,业委会面临被改选,但这一结果并没有被业委会认可。昨天,记者采访了碧水湾小区业委会主任耿承骧,他表示,社区中心曾要求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但因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业主委员会难以召开,所以,这次小区临时业主大会由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牵头召开,从头至尾业委会无人参加,而这个投票结果也是在不合法临时大会的背景下进行的,业委会不会认可。
之所以对票选结果不认可,且没有参与这次业主大会,耿承骧表示,这是因为业委会认为这次临时业主大会程序违法、议项也违法。“就算有超过20%的业主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也应向业委会提出,只有在向业委会提出后,业委会未按规定组织召开,淮河社区才有权督促或组织。500多户签名业主的名单也应该是报给业委会,由业委会来审核,而不是由社区审核。”
耿承骧认为,召开业主大会要讨论的两个议题也完全不合法。“第一个议题是讨论是否要改选业委会,更换业委会成员,业委会自成立以来未有违法违规行为,到明年任期才满,现在就讨论改选业委会不合法。第二个议项是是否选聘、续聘物业企业。法院已经判决老物业荣盛离开,业委会也和铭威物业签署了聘用合同,这都是法律承认的有效合同,不存在要再选聘、续聘物业。”耿承骧说,基于这些原因,业委会认为这次业主大会不合法,所以拒绝组织召开,不仅没有参加,对于这次票选结果也完全不认可。
在给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的一份回函中,业委会称:“经2019年6月16日业主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不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当然,若真有合法的业主联名签字超过20%,业主因合理事由向业主委员会申请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将依法依规组织召开。”
不仅不认可票选结果,业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小区业委会已经向蚌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淮河社区行管中心没有依法依规行政,使用行政手段过分干涉小区居民自治。本月这场诉讼即将开庭。
社区:选票真实性经得起考验,反映多数居民心声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计票结果刚出来,如何落实真实民意,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让业主的真实心声能落地,还有很多环节的工作要进行,如何操作还要经过逐层汇报、上会讨论。
而该小区这场临时业主大会,到底是如何召开起来?为何业主大会缺业委会出席,由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牵头、组织?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本报也曾在7月30日报道过。
7月27日上午,碧水湾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在小区西门小广场上召开。据当时参会的淮河社区行政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6月12日,碧水蓝天社区收到碧水湾小区500多名业主联名签字提议,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且居民提议要决定两件事,一是是否改选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二是是否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于是,淮河社区行管中心向碧水湾小区业委会发函,明确表态:“请碧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到函后,7日内拟定碧水湾业主大会召开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提议的事项作出决定。若未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淮河社区行管中心将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淮河社区行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业委会在回函中明确拒绝组织召开这次业主大会,所以只能由淮河社区行管中心来组织这次业主大会召开。淮河社区行管中心安排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比对碧水湾小区业主名册,并通过电话一一核实户主信息,确定已超过20%以上小区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才组织召开了临时业主大会,并开展了入户投票调查。
碧水蓝天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证调查的真实性,此次民意调查是由碧水蓝天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义务监督员组成了9组上门入户调查队进行,从最初的对投票箱开箱、验箱、封箱是公开操作,到入户上门请居民投票,再到最后开箱计票,全程在居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而且有视频录像为证,选票真实性经得起考验。
前情回放:一年多的“宿怨”难了
此次临时业主大会,焦点问题仍是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仍是物业和业委会之间“宿怨”的延续。
目前服务于荣盛碧水湾小区的荣盛物业碧水湾项目部(老物业)当年是和开发商签订了服务合同,算是小区的前置物业。2017年4月,碧水湾小区业委会正式成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业委会成立的那天起,物业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就终止了。小区业委会以物业合同失效和老物业服务不令人满意为由,要求公开选聘新物业。
2018年3月中旬,小区业委会贴出公告,称在民意调查中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当月,碧水蓝天社区居委会也在小区贴出温馨提示,要公开征集居民意见,并且表示,接到了群众反映,业委会在征询民意的过程中,存在模糊概念、误导,甚至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其进行的民意调查并不公平、公正。
去年4月2日,在市众信公证处的监督公证下,居委会组织的民意调查结果公布,有超过半数的居民同意荣盛物业(老物业)继续服务该小区。
老物业和业委会打起了官司,5月27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对碧水湾业委会作为原告起诉老物业的诉讼作出了判决。小区开发商和老物业签署的《蚌埠荣盛碧水湾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2017年4月25日终止,老物业应该撤离小区。
判决一出现,部分小区业主坐不住了,有业主认为业委会所谓的业主代表大会疑点颇多,而且招聘的新物业是来自长丰县的小物业公司,资质不够,担忧小区物业越换越差。于是在今年6月,部分业主联名,申请召开业主大会临时大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