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昂)近日,市民王女士将家里5个月大的比熊犬送到家门口的宠物店洗澡,没想到小狗在洗澡时将宠物店店员咬伤了,宠物店要求王女士进行赔偿。但王女士认为,自家的小狗平时很乖的,怎么会突然咬人了,怀疑被人打了,至于赔偿,应该由商家承担,不应该找狗的主人。
狗狗洗澡咬伤店员
王女士介绍,这只5个月大的比熊犬是送给女儿的礼物,平时悉心照料,洗澡一直都在宠物店,虽然每次100多元不便宜,但是很专业比家里洗得好。10月23日,把小狗送去洗澡,因为忙着上班,就将小狗留在了店里,等下班再来领,店主答应会洗好澡后关在笼子里,等主人来接。
“我在上班,宠物店老板就给我发微信,说一个店员在给狗洗澡时,手被狗咬了,要去打狂犬疫苗,要我赔偿。”王女士说,好端端的小狗怎么会咬人的,难道被打了受到了惊吓,当时问店家怎么回事,店家还说自己的狗是疯狗,让人很生气,要求调取监控也没有得到同意。
对此,该宠物店店主认为,狗是狗主人抱来的,咬伤了人自然要由狗主人负责,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之前也发生过店员被狗咬伤的情况,狗主人承担打狂犬疫苗的费用,没有任何异议。
但是王女士并不这样认为,她觉得将狗狗放在宠物店洗澡,宠物店就要尽到看管的责任,并做好店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随时处理小狗伤人的情况,店员被咬伤是属于工伤。但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她最终决定对店员进行了300元的打针费用补偿。
店员被咬伤该不该找狗主人赔偿
针对宠物店店员被宠物咬伤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多位狗主人,他们纷纷表明自己的看法。市民徐女士表示,狗狗平时啥表现,自己最清楚,如果有“暴力倾向”,就应该告知宠物店注意下。但如果洗澡时,故意打狗狗导致被咬,就要自己负责,所以一定要看监控,看看狗狗咬人的具体原因。
对此,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曹舜认为,顾客将其饲养的狗送至专业的宠物店洗澡,宠物店将该犬收下并进行洗澡护理,双方通过行为表明双方之间达成服务合同。因店员是从事宠物护理的专业人员,在给宠物犬提供洗澡服务的过程中,理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比如使用嘴套。因为防护措施不到位,是宠物店履行合同过程中疏忽大意致自身损害,狗主人并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因为宠物店对狗处于实际管理人地位,负有管理责任,店员与宠物店是雇佣关系,店员受伤属于工伤,应该由宠物店承担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狗的主人可适当进行经济补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