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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学费能退吗 这《通知》给家长明确回答

2020-06-02 08:48 蚌埠新闻网  

记者 靳瑾

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5月18日,全市幼儿园(含看护点)复课。神兽回笼,家长松了一口气后,又开始关心学费问题。近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出《关于明确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停学期间的收费规范,回应家长关切。

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怎么收,如何退?

幼儿园的收费主要包括保教费和伙食费。《通知》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疫情防控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在每学期初收取费用。《通知》指出,本学期开园后,幼儿园可先预收2个月保教费。到了本学期末,根据实际教学时长进行结算。具体金额根据保教费日均收费标准多退少补,日均收费标准则按照一学期5个月、每月30天计算。如果幼儿园已收取保教费,则要按照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在本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具体退费金额按保教费日均收费标准和延迟开园天数计算,延迟开园天数自今年2月10日至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园前一日。

伙食费的收取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按月结算。已收取伙食费的幼儿园要在本学期末进行结算,根据幼儿在园就餐天数计算退费。

幼儿园复课并非强制返园,而是根据幼儿家长意愿实行按需弹性入园。如果家长不愿送孩子去幼儿园,保教费还能退吗?对此,《通知》明确,因幼儿原因未入园的,幼儿园应予以退费或等额抵减后续收费。不得以升学或今年秋季入园为由,强制要求本学期必须入园,也不得因幼儿未入园而不予退费。

中小学费用收取,也得按规定来

除了幼儿园,《通知》也明确,全市各中小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未返校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按规定开设线上教学的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标准不变,不过要等各学段开学后方可收取。未开设线上教学的学校,学费根据学生实际到校时间,根据暑假放假时间折算后据实收取。

对全市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来说,最主要的收费可能就是住宿费了。《通知》也明确,中小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已收取的住宿费,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一学期按5个月、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

不该收的不能收,该补的要补到位

疫情过后,也有幼儿园新增了此前没有的服务,相应的也增加了费用。对此,有关部门要求,严禁违规乱收费。严禁借疫情防控和线上教学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而且,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设立教育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春季开学延迟了三个月,不能收取保教费,幼儿园却要支付场地租金和老师工资,这对不少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造成了严峻的考验。对此,相关部门也明确,严格落实各项资助和奖补政策,学前教育奖补政策保持不变,不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开园而变化,以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此外,教育部门和学校也要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不让贫困成为阻碍孩子求学的拦路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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