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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解答市民关于电动车登记上牌问题

2021-12-21 08:39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自11月1日全市启动电动车上牌以来,32个邮政服务网点陆续启动。连日来,交警部门安排警力上路对未上牌电动车车主进行宣传,并在上牌点协助市民上牌。各街道社区配合纷纷开展宣传,同时又增加多个流动办理点,深入住宅小区流动办理进一步方便市民上牌。此外,交警部门就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近期因电动车上牌引发的案例进行解答。

过了集中上牌期

这些车辆将不再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据交警部门统计,我市约有60万辆电动车,目前我市电动车上牌已近19万辆。也就是说,还有不少电动车仍未登记上牌。

按照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实行“免收费”政策,即不收取电动自行车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费用,2022年3月1日后对电动自行车号牌将实行收费政策。

“从我市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情况来看,少数市民还处于观望状态。”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外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经验,越是到后期,越是会出现“井喷式”登记上牌现象,出现严重的人员聚集。所以,请广大市民务必抓紧时间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建议选择关注“蚌埠交警”微信公众号,按照点击“业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登记”、“登记申领”、“电动自行车登记”等流程,进行网上办理。

图为电动车登记上牌现场。交警部门供图

交警部门提醒,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也就是说,集中登记上牌以后,对符合“旧国标”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仍可以继续上牌,但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电动车安装遮阳篷

将不予办理上牌业务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车上牌工作,近段时间各辖区交警大队民警走进社区,详细地为居民解答了电动车上牌有关业务办理,和“国标车”与“非标车”上户所需证件等问题,“广而告之”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线上线下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电动车登记上牌不仅有利于规范交通管理,预防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还有利于保护车主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两轮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国标的产品,销售商家应当销售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另外,骑乘者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此外,一些电动车车主为了“遮风挡雨”,给自家电动车装上了遮阳篷,装上之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雨、防晒的作用,但遮阳篷却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自11月1日全市启动电动车上牌的同时,各交警大队在市区各主要路口设置现场拆除点,对电动车非法加装的遮阳篷进行现场拆除。”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安装遮阳篷属于违法行为,安装遮阳篷的车辆将不予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而为了安全起见,请安装遮阳篷的车主主动拆除。

提前了解上牌规定

遇到问题切勿冲动行事

针对近期电动车上牌较集中的情况,交警部门曾多次发布了两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网上预约操作流程。但在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发生了一起男子因未携带身份证被告知无法办理电动车上牌,进而感到不满随即对辅警进行辱骂的事件。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公然侮辱他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对此,提醒广大市民,遇事需冷静处理,若有正当合理的诉求,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随意辱警或暴力袭警,否则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仍对办理流程不太清楚的市民,可在前去办理上牌前拨打电动自行车上牌咨询、投诉电话:2065331、2069055,工作时间8:00-17:30(周一至周五)。

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车上路

将面临相应处罚

全市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对于部分电动车车主抱有观望、“那么多人不上牌,可能不会管太严”等想法,交警部门表示,未依法登记上牌将面临以下处罚: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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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记者 何沛

自11月1日全市启动电动车上牌以来,32个邮政服务网点陆续启动。连日来,交警部门安排警力上路对未上牌电动车车主进行宣传,并在上牌点协助市民上牌。各街道社区配合纷纷开展宣传,同时又增加多个流动办理点,深入住宅小区流动办理进一步方便市民上牌。此外,交警部门就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近期因电动车上牌引发的案例进行解答。

过了集中上牌期

这些车辆将不再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据交警部门统计,我市约有60万辆电动车,目前我市电动车上牌已近19万辆。也就是说,还有不少电动车仍未登记上牌。

按照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实行“免收费”政策,即不收取电动自行车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费用,2022年3月1日后对电动自行车号牌将实行收费政策。

“从我市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情况来看,少数市民还处于观望状态。”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外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经验,越是到后期,越是会出现“井喷式”登记上牌现象,出现严重的人员聚集。所以,请广大市民务必抓紧时间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建议选择关注“蚌埠交警”微信公众号,按照点击“业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登记”、“登记申领”、“电动自行车登记”等流程,进行网上办理。

图为电动车登记上牌现场。交警部门供图

交警部门提醒,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也就是说,集中登记上牌以后,对符合“旧国标”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仍可以继续上牌,但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电动车安装遮阳篷

将不予办理上牌业务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车上牌工作,近段时间各辖区交警大队民警走进社区,详细地为居民解答了电动车上牌有关业务办理,和“国标车”与“非标车”上户所需证件等问题,“广而告之”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线上线下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电动车登记上牌不仅有利于规范交通管理,预防减少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还有利于保护车主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两轮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国标的产品,销售商家应当销售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另外,骑乘者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此外,一些电动车车主为了“遮风挡雨”,给自家电动车装上了遮阳篷,装上之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雨、防晒的作用,但遮阳篷却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自11月1日全市启动电动车上牌的同时,各交警大队在市区各主要路口设置现场拆除点,对电动车非法加装的遮阳篷进行现场拆除。”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安装遮阳篷属于违法行为,安装遮阳篷的车辆将不予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而为了安全起见,请安装遮阳篷的车主主动拆除。

提前了解上牌规定

遇到问题切勿冲动行事

针对近期电动车上牌较集中的情况,交警部门曾多次发布了两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网上预约操作流程。但在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发生了一起男子因未携带身份证被告知无法办理电动车上牌,进而感到不满随即对辅警进行辱骂的事件。

据交警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公然侮辱他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对此,提醒广大市民,遇事需冷静处理,若有正当合理的诉求,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随意辱警或暴力袭警,否则面临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仍对办理流程不太清楚的市民,可在前去办理上牌前拨打电动自行车上牌咨询、投诉电话:2065331、2069055,工作时间8:00-17:30(周一至周五)。

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车上路

将面临相应处罚

全市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对于部分电动车车主抱有观望、“那么多人不上牌,可能不会管太严”等想法,交警部门表示,未依法登记上牌将面临以下处罚: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处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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