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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十项提升行动” 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

2021-06-24 17:29

2018年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省文明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的总体要求,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持续开展“十项提升行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

一是持续提升思想道德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融入到社会各个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诚信蚌埠·孝善珠城”、“重品行、树道德、做榜样”、“革除陋习·做文明有礼蚌埠人”等系列活动。实施道德工程,建立完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最美蚌埠人”评选表彰和礼遇帮扶制度。加强诚信建设,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依法建立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宣传评比活动,通过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来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强大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是持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核心。全面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犬只管理,倡导文明祭祀。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打造美丽整洁的卫生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引导,弘扬“禹风厚德、孕沙成珠”精神,打造“诚信蚌埠”、“好人蚌埠”、“文明蚌埠”品牌。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诚信经营和“我爱我家·行走蚌埠”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启动绿化模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为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推动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三是持续提升县乡文明创建行动。推进文明创建向县、乡、村拓展,打造全域文明,认真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怀远、五河、固镇创建水平,推动三县由省文明县城向省文明县、省示范县行列迈进,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全国文明县。全面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脏、乱、差乱象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目标,以美丽乡村为主题,突出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加强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和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环境整治“三大革命”,确保村域内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100%,生活垃圾处理率90%以上。广泛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乡风,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补齐贫困地区精神脱贫的“精神短板”。深化村民公约、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建立健全乡村文明创建机制,保证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完善文明村镇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居)申报评比活动,到2020年全市文明村镇要达到50%以上。

四是持续提升文明单位行动。以优质高效、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最美服务笑星”评选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树形象、做表率”活动,组织开展“结对社区”、“结对乡村”、“结对企业”、“结对校园”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的领导,各单位要按文明单位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修订《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动态考评年度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分别实行限期整改、停牌整改和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处罚。把文明城市年度创建奖与文明单位创建当年成绩相挂钩。

五是持续提升文明家庭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深入开展“蚌埠好家风•孝善传万家”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今年评选表彰1000户蚌埠市文明家庭,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的家风支撑起社会文明之风。

六是持续提升文明校园行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青少年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的引路人。落实《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形成良好育人氛围。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开展文明校园评选活动,建立年考核、年奖励和退出机制。

七是持续提升文明交通行动。要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完善道路交通功能设施,提高交通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解决停车难问题。强化交通执法管理,持续开展“马路陋习整治行动”,持续“拖车行动”、“三车整治”和“喊客拉客”整治。加大对人机混行、机非混行和闯红灯、乱停放等乱象的惩戒力度。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组织开展评选好司机、好班组和“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使文明交通成为蚌埠市文明创建一道靓丽风景线。

八是持续提升文明经营行动。强化市容管理,按照“主干道(大型商场、商业大街)严禁、次干道严控、农贸市场和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开展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商业街区环境卫生、乱停乱放、餐饮油烟、维修摊点等脏乱差现象。开展以整治出店(出线)经营、占道经营、骑路经营“三种经营”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临时市场管理,提升24个示范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亮证经营、诚信经营,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商场、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经营户评选活动,推动形成整洁卫生、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九是持续提升志愿服务行动。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为契机,完善登记注册、招募培训、开展活动、评价嘉许机制,健全完善褒奖激励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倡导市民响应禁放烟花爆竹、加强宠物管理,开展文明祭祀等活动。以志愿服务站点为平台,持续开展以“四关爱”为主题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活动。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引导,每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组织车站、广场、公园、医院、商场、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使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成为社会文明风尚。培树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四个一百”评选活动。研究制定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政策措施,推进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志愿服务常态化。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浓厚志愿服务氛围,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十是持续提升文明网站建设行动。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明,积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大网络正面宣传引导力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开展争做网上文明志愿者活动。建好用好管好文明网站。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要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组织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者评选活动。开展网络文明引导,推动政府网、新闻网、商业网共建文明网站,使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正能量、充满活力。(蚌埠市文明办主任  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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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省文明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的总体要求,秉承“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持续开展“十项提升行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

一是持续提升思想道德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融入到社会各个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诚信蚌埠·孝善珠城”、“重品行、树道德、做榜样”、“革除陋习·做文明有礼蚌埠人”等系列活动。实施道德工程,建立完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最美蚌埠人”评选表彰和礼遇帮扶制度。加强诚信建设,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依法建立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宣传评比活动,通过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来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强大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是持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核心。全面深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犬只管理,倡导文明祭祀。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打造美丽整洁的卫生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引导,弘扬“禹风厚德、孕沙成珠”精神,打造“诚信蚌埠”、“好人蚌埠”、“文明蚌埠”品牌。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诚信经营和“我爱我家·行走蚌埠”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启动绿化模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为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推动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三是持续提升县乡文明创建行动。推进文明创建向县、乡、村拓展,打造全域文明,认真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怀远、五河、固镇创建水平,推动三县由省文明县城向省文明县、省示范县行列迈进,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全国文明县。全面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脏、乱、差乱象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目标,以美丽乡村为主题,突出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加强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和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环境整治“三大革命”,确保村域内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率100%,生活垃圾处理率90%以上。广泛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乡风,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补齐贫困地区精神脱贫的“精神短板”。深化村民公约、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建立健全乡村文明创建机制,保证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完善文明村镇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居)申报评比活动,到2020年全市文明村镇要达到50%以上。

四是持续提升文明单位行动。以优质高效、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窗口行业开展“最美服务笑星”评选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树形象、做表率”活动,组织开展“结对社区”、“结对乡村”、“结对企业”、“结对校园”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的领导,各单位要按文明单位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做到“有阵地、有队伍、有活动”。修订《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动态考评年度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分别实行限期整改、停牌整改和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处罚。把文明城市年度创建奖与文明单位创建当年成绩相挂钩。

五是持续提升文明家庭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深入开展“蚌埠好家风•孝善传万家”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今年评选表彰1000户蚌埠市文明家庭,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的家风支撑起社会文明之风。

六是持续提升文明校园行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青少年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改进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的引路人。落实《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形成良好育人氛围。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开展文明校园评选活动,建立年考核、年奖励和退出机制。

七是持续提升文明交通行动。要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完善道路交通功能设施,提高交通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解决停车难问题。强化交通执法管理,持续开展“马路陋习整治行动”,持续“拖车行动”、“三车整治”和“喊客拉客”整治。加大对人机混行、机非混行和闯红灯、乱停放等乱象的惩戒力度。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组织开展评选好司机、好班组和“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使文明交通成为蚌埠市文明创建一道靓丽风景线。

八是持续提升文明经营行动。强化市容管理,按照“主干道(大型商场、商业大街)严禁、次干道严控、农贸市场和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开展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商业街区环境卫生、乱停乱放、餐饮油烟、维修摊点等脏乱差现象。开展以整治出店(出线)经营、占道经营、骑路经营“三种经营”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临时市场管理,提升24个示范农贸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亮证经营、诚信经营,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商场、文明示范街区、文明示范经营户评选活动,推动形成整洁卫生、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九是持续提升志愿服务行动。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为契机,完善登记注册、招募培训、开展活动、评价嘉许机制,健全完善褒奖激励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倡导市民响应禁放烟花爆竹、加强宠物管理,开展文明祭祀等活动。以志愿服务站点为平台,持续开展以“四关爱”为主题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活动。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引导,每年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组织车站、广场、公园、医院、商场、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使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成为社会文明风尚。培树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四个一百”评选活动。研究制定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政策措施,推进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志愿服务常态化。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浓厚志愿服务氛围,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十是持续提升文明网站建设行动。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明,积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大网络正面宣传引导力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开展争做网上文明志愿者活动。建好用好管好文明网站。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要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组织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者评选活动。开展网络文明引导,推动政府网、新闻网、商业网共建文明网站,使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正能量、充满活力。(蚌埠市文明办主任  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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