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认真落实环保法的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彰显环境执法的坚定决心和强硬措施。现将2016年全市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我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充分运用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按日计罚等执法新手段,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压态势。1-12月,全市适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7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76件,累计处罚金额270.357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5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39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
在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开展阳光执法、公平执法。一是完善协调联动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紧急案件联合处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及奖惩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联动。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处罚的同时,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挥监督效应。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处罚标准和金额,缩小自由裁量权空间,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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