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主题:蚌埠市“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00
发布地点:市扶贫办会议室
主 持 人:市扶贫办综合科科长 陆景标
发 布 人:市扶贫办党组书记 陈雷
发布单位: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陈雷:五年来,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
(一)攻坚任务即将全面完成。8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省级贫困县怀远县首批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累计脱贫13.4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07%,剩余550户1752名未脱贫人口均符合脱贫标准,正在接受第三方评估,通过后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二)贫困人口收入快速增长。突出产业就业促增收、稳脱贫作用,全市实施产业扶贫的贫困户占76.92%、实施就业扶贫的贫困户占60.58%,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的26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3167元,年均增长30.37%。
(三)村级集体经济大幅提升。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村倾斜,2018年和2019年共安排市级资金5000万元支持贫困村外的100个薄弱村发展。全市913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村均23.52万元、贫困村39.47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的强村105个、占比超过11%,10万元以上的村756个,年底前可全面消除剩余9个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初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质增效。
(四)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扶贫资金持续增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资金31.4亿元,“351”“180”保障投入0.9亿元,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3.8亿元。积极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年人均2400元提高到2020年的7920元,年均增幅22%。
(五)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所有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通自来水、配置卫生室和合格村医,158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751个有扶贫任务村光纤网络全覆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达99.9%,贫困人口全部住上安全住房,创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253个。
(六)合力攻坚氛围持续增强。坚持广泛社会动员,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不断巩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培育壮大产业发展作为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重点谋划一批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项目,持续完善带贫主体发展能力、科技人才服务支撑、带贫减贫机制联结等产业发展要素,提高产业发展风险防范能力,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抓稳定就业。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做好省外就业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稳岗就业工作。加强返乡“回流”贫困劳动力就地就业服务,实施“一对一”专项就业帮扶。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监管力度,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二)有序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推进政策向乡村振兴过渡。统筹整合优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上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解决政策方面针对性与整体性、特惠性与普惠性、福利性与公平性之间的矛盾问题。拓展延续边缘户、市辖区困难群众联系和政策帮扶。推进资金向乡村振兴汇集。切实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大力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打牢经济基础。推进机制向乡村振兴转变。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坚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把脱贫攻坚工作整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一体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加强与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完成蚌埠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供政策依据。
(三)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测。定期核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情况,摸排贫困是否存在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情况。建立数据化监测平台。整合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医保、水利、金融、扶贫等部门数据,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大数据库”,动态掌握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创新实施防贫保险,针对贫困户和边缘户自身发展能力薄弱、抵御风险的不足的问题,利用财政资金建立“防贫保”,全面提升防范返贫能力。落实帮扶措施。持续优化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因户因人精准实施产业、就业、兜底和“三保障”等帮扶救助措施,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
(四)持续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坚持“政策不变、队伍不散、人员不撤、干劲不松、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推行“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包保帮扶工作,切实帮扶相对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创新社会力量凝聚方式,加大对接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政策、项目、资金的倾斜和支持。压实各级帮扶单位帮扶责任,立足提升帮扶村集体经济增长方式开展实质性的帮扶。继续坚持“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继续开展精准帮扶,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等主动认捐资金、认领项目。
(五)激发消费扶贫潜力拓展增收途径。继续推进定点帮扶消费。将消费扶贫纳入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市县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级学校、卫生医疗、社会福利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扶贫产品。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消费。市县财政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节日福利等形式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继续推进民营企业社会力量消费,鼓励动员全市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六)持续抓紧抓实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持续抓好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治理,严防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持续巩固和夯实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克服闯关思想。重点围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短板,查缺补漏、常态化抓好提升。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精文减会力度,规范减少填表报数。进一步改进督查调研方式方法,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合理指导基层做好脱贫攻坚结束后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形成常态化震慑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扶贫干部关心关爱的实质性举措,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基层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