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炒股不还玩起了失踪,近日,淮上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缺席判决被告马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6万元。
2019年,被告马某让原告王某找资金炒股,炒股由马某具体实施,马某向王某承诺:炒股利润一人一半,亏损只返还本金,亏损部分由马某自己承担。王某先后通过各种方式向马某汇款11万元。马某在收到汇款后一直没有把股市交易情况通报王某,王某对股市交易概不知情。王某多次要求马某退款,马某曾承诺退还,但一直未退,后来便玩起了失踪。
因马某失踪,淮上区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的委托理财合同,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委托关系,故本案案由应为民间借贷纠纷。根据原告提供的转账凭证,法院认定原告出借本金为97500元,原告诉称被告已偿还37200元,故未偿还金额为60300元,被告应当予以偿还。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