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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市审计局探索公益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2021-09-01 08:12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审计部门与检察部门紧密协作,审计监督与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探索公益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着重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监督领域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中明确了协作配合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机制、保密纪律及合作共建等内容,建立了对口联系、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专项行动和人员交流培训等六项机制。记者注意到,除了检察机关、审计机关各自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并共享信息资源、通报互涉的工作部署、政策执行及制度建设情况之外,还特别明确:审计中发现环境资源与国有财产等遭受侵害或面临损害风险时,需要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同样,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属于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线索的,及时移送审计机关处理。而且,接收单位不仅要及时跟进审查,还要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不让线索“落地”。

线索共享,办案过程更要紧密合作。根据《意见》,审计机关发现审计项目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形时,可以商请检察机关提供法律意见并受理符合公益诉讼监督条件的线索。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也可以商请审计机关派员提供审计专业支持。而且,双方还应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土地出让金、税收、财政补贴等国有财产损失,以及自然资源损害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案件查处与监督。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检审协作配合机制正式建立,在我省尚属首例。”市审计局局长沈明仕分析认为,协作配合机制为双方有效整合监督内容、统筹监督资源、强化结果运用、大幅提升监督合力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联手推动大监督工作格局,产生1+1>2的监督效果,显然更利于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

为了政策落地,双方还在《意见》中明确,双方可互派业务骨干挂职锻炼,派员参与对方的业务培训、讲座授课,以建立更为完善的人员交流和联合培训机制。目前,市审计局已向市检察院移交了第一批审计监督发现的相关线索22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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