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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监护:保护未成年人的探索

2021-12-17 08:36

■话题背景

他们以法律为武器,向罪恶宣战,护佑你我平安;他们以法律为屏障,为儿童撑起一片蓝天,让法律的阳光驱散孩子生命的黑暗;他们推动法律完善细化,让法律从纸上条文到在烟火生活里落地生根;他们创新普法形式,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主动学法懂法用法。

他们以一己之力,在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奋力前行、执着坚守,为我们的平安默默守护,他们就是平安、平等的织网人——蚌埠法律战线的工作者们。今天,我们来认识其中两位。

蚌埠新闻网记者 郝玉琳 文/图

门建林(左一)走访困境儿童家庭

门建林,1975年2月参加工作,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原站长,2017年4月光荣退休。现任蚌埠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数十年来,先后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000多人次,帮助1000多名走失离散人员找到亲人。牵头推动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案,被评价为“唤醒沉睡的法律条款”。在全国首创困境儿童“叠加监护”,为78名农村困境儿童走出阴霾打通“绿色通道”。曾获评中国好人、全国先进退休干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上月,获评安徽“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唤醒沉睡的法律条款

深读周刊:恭喜您获评省“十大法治人物”,我们看到,您此次获评,重要成绩之一是牵头推动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案,这个案子当时也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关注,您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么?孩子是一个什么情况?

门建林:这个案子概括地说,是湖南道县一对夫妻将亲生女儿妞妞以5万元一年的价格出租给盗窃团伙做扒手,妞妞“长期在外,居无定所,长期从事盗窃行为”,其父母明知妞妞被带着从事“盗窃而持默认或放任态度”,最后的判决是剥夺了妞妞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妞妞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

这个案件我印象非常深刻,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是2016年6月21日一早,当时我还在救助站工作。刚刚上班,公安部门就送了一个女孩过来,七八岁的样子,公安部门介绍的在我市发生的大概案情是,她在蚌埠被三个孕妇带出来偷盗,共作案了3个地点,其中2处得逞,偷盗的金额约9000块钱。这个孩子来了之后,一直就躲在墙角里,见人就哭,哪怕我们去百般劝说,她不愿意吃饭,也不愿意睡觉。许久许久都不能放下戒心。

我们一看这个情况,这孩子身心肯定是受到伤害了。为了保护好孩子,我们就到她家里,也就是湖南道县去了解情况,但是万万没想到,我们第一次去,竟然得到的都是假信息,村里的人说,孩子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打工。我们问孩子的家在哪,他们把我们带到一个很破的房子,告诉我们这个家里现在没人住。但是后来我们了解到,实际上当时她的爷爷奶奶都在家,她家的房子也不是四处漏风的破房子,而是一个二层小楼。

深读周刊:案情要查,孩子也要先照护好。后来孩子在我们的照管下,是不是状况逐渐好转?

门建林:是的,这个女孩当时已经8岁,6岁开始就被父母出租给三个孕妇带出来偷盗。送到我们这里之后,我们一边在生活上照顾好,一边做心理疏导,还安排她在怀远读了小学。这个孩子其实非常聪明,经过一段时间,她的状态也逐渐从最初那种惶惶不可终日变成了一个阳光的、脸上常挂笑容的样子。

另一边随着案件的侦查,相关部门发现,道县这种钻法律空子、由孕妇带着租来的孩子出来偷盗的情况,已经在当地形成一股歪风。最后,我们通过异地判决,剥夺了孩子父母的监护权,指定她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之后孩子被送回爷爷奶奶的身边,再之后,虽然我退休了,但是我们救助站依然在关心、回访这个孩子的情况,又去过两次湖南道县,第二次回访的时候道县街上已经到处都能看到打击此类犯罪的标语了,说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此后当地的这股歪风刹住了,孩子也过上了比较安稳的生活。

深读周刊:我记得因为这是全国第一例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件,所以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和讨论,被媒体评价为“唤醒了沉睡的法律条款”,这起案件对于法律促进的意义,您有着怎样的感触和认识呢?

门建林:以这个案件为例,之前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有相应的条款,但是从来没使用过。所以说“唤醒了沉睡的法律条款”,再比如我们的相关法律也更健全了,有更多的手段、办法来进行相关操作。这个案件也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提供了一些实践依据,这个法律2018年开始修订,今年6月开始实施,全文从修订前的6000多字,变为修订后的16000余字,具体性、可操作性的增强可见一斑。

以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没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只笼统地写“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可以申请剥夺其监护资格。”你再看看现在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二章第十六条非常明确具体地列出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10项监护职责,在第十七条也非常明确具体地列出了不得实施的11项行为。

再如,现在相关法律也都已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总体来说,就是更加人性化和更具可操作性了。

改变的是孩子的一生

深读周刊:您退休之后依然“退而不休”,特别是在照护未成年人方面,依然在发挥自身的能量,这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想法?

门建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啊,由于之前的工作原因,我确实接触到了不少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监护质量不高、监护责任心不强、监护方法不当、监护能力不足,而导致未成年人发生不应该发生的事故,或者是导致不良行为和犯罪的情况。

所以,我们从2019年开始,和爱佑慈善基金会合作,开始了叠加监护的尝试,目前还在推行。这就是针对部分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监护人监护主体意识不强、水平不高、方法不当、精力不足等问题,我们根据蚌埠农村的实际,联合爱佑慈善基金会在全市六个区42个村社和怀远县4个村探索开展的“叠加监护”项目。

具体办法是在全市选出若干名辅助监护人,分别辅助初步排查出监护有问题的监护人或受委托监护人,通过他们的“叠加监护”的开展,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丰富社会监护的补充作用,前移国家监护的兜底职责,减少儿童因监护出现问题而发生的各类事故。

深读周刊:需要叠加监护的儿童,一般都是什么样的情况?

门建林:就是前面说的监护质量不高、监护责任心不强、监护方法不当、监护能力不足的问题,比如有些孩子父母都在,但是因为重病、重残,或者有些是被收监、吸毒等各种情况,实际上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又年老体弱,监护能力较差的情况。我们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发现最多的,就是父死娘改嫁家庭的孩子。一般都是家庭贫困,父亲身亡,母亲因穷改嫁,组成新的家庭后对孩子不尽监护责任或很少尽监护责任,爷爷奶奶不舍得孩子,要求自己监护,但是事实上能力又不足、方法不当。第一轮走访中的78个我们实施了叠加监护的孩子,有54个是这种情况。

随着年龄增长,这些孩子的自卑感很容易越来越严重,不仅影响学习成绩平稳巩固及上升,而且影响孩子安全成长。这样的情况,爷爷奶奶把孩子当作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精神寄托,但是他们的实际能力不足以给孩子提供充分的关爱和照顾,由福利院来履行监护责任,他们又坚决不会同意,那么我们采用叠加监护的方式,给孩子指派一名辅助监护人的做法,操作就比较方便。通过培训、考核、奖评等,召集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就近对孩子实施辅助监护,给孩子提供更多的关爱。这是一项务实的、有效的探索,有效预防了因监护不当和监护缺失而发生的孩子的各类事故,也通过叠加监护提升了家庭监护的能力。比如给家庭成员讲述监护知识等。同时,也加强了家庭的主责意识。

很多叠加监护的孩子,由于长期关爱不足,往往逆反心理很大,我见到很多孩子就是,放学回到家就把自己关起来,不理人、不说话,封闭自我不愿意与社会、与人接触,我们的辅助监护人经常去看望,跟他谈心,甚至过年过节把他接到自己家里吃饭、玩乐等。日子久了,孩子的心总是暖得化的,孩子们性格逐渐改变,一些孩子把我们的辅助监护人叫“妈妈”。孩子的成长,我们在关键的事情上,在关键的时间节点上,为他做关键的指导,可能改变的就是孩子的一生。

深读周刊:现在这个项目开展得如何呢?在保护未成年人这方面,社会还需要补上哪些短板?

门建林:还是卓有成效的,但是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我们目前只在重点城区进行,没有能够实现我一直期盼的在全市范围的全面铺开。我想这还需要我们全社会更多的关心和支持,比如资金方面,仅靠爱佑慈善基金会是明显不足的,再如我们的爱心人士,愿意和有能力来做辅助监护人的爱心人士也不足。其实这也并不是个难事,没有什么非常特殊的要求,男女都可,只是男性成人按照我们的规定只能做男童的辅助监护人,不允许做未成年女童的辅助监护人。

还有就是受到一些传统思想的束缚,很多人哪怕是发现了周围有类似需要“叠加监护”的儿童,但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是人家家里的私事”的想法,不去向相关部门报告,这就影响了后面的各项措施的采用、落实。希望大家都能够学法懂法,认识到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现象及其危害,不是什么“人家自己家的私事”,这样才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好孩子们的权益。(文中涉及未成年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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