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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亟待破题

2019-12-06 09:29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记者 徐怀明

11月29日,怀远县河溜镇敬老院的老人在院内享受冬日暖阳。  刘流 摄

核心提示: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规划》从5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作为养老服务业短板中的短板,当下农村养老尤为引人关注——

【现状】 “养儿防老”面临新挑战

△担心给子女增加负担,不愿到城里养老

△城里生活不习惯,呆在农村更自由

△如何养老,走一步看一步

11月15日,立冬后的怀远乡村,阳光明媚而温暖。河溜镇永济村路西组72岁的陶荣席,头上戴着绣有“台湾经典老车协会”字样的太阳帽,坐在自家两层小楼的院子里,聊自己的养老打算。

“还没决定跟谁过呢。”面对记者如何养老的提问,陶荣席有些不好意思地吐出这句话。

陶荣席有一儿两女。儿子在蚌埠做电脑、手机生意。两个女儿在江苏打工,后来一个嫁到了昆山,一个嫁到了台湾。

陶荣席在农村老人中,算是有固定收入的。他当过兵,退伍后又当过村干部,加上城乡养老统筹的钱,记者算了一下,一年大概有5000元左右的稳定收入。加上土地收入、儿女孝敬的生活费,日常生活不成问题。

对于老了跟谁过,如何养老的问题,陶荣席似乎还没有想好:“老了跟儿子过,可能会不习惯。在农村生活自由些。儿子在蚌埠买了学区房,孙子6岁了,每个月光舞蹈、小提琴、钢琴、乒乓球培训都要花费几千元。”言语中流露出对下一代在教育投入上花费太大的看法。

对于到养老院养老,陶荣席似乎也有顾虑,“有儿有女到养老院,怕名声不好听。”顿了顿,他又补充说,“我去过镇敬老院,感觉那里也挺好,照顾得很周到。如果有钱,去敬老院养老也行。”

永济村路东组72岁的王学银告诉记者,“真到了老得不能动的那一天,到底是跟儿子一起过,还是送到养老院,自己也做不了主,随子女安排吧。”王学银也是一儿两女,儿子在上海打工,女儿嫁在外地。目前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一年有3000多元的流转费用,加上养老统筹一年1000多元,没有其他收入。老伴患肺部肿瘤,一个月治疗费要数千元。说到养老,坐在一旁还不到六十岁的老伴几乎流泪:“儿女都很孝顺,但他们负担也重,我们现在是过一天算一天。”正聊着,王学银的女儿打电话来问候母亲病情。

河溜镇民政所所长周瑾告诉记者,河溜镇7.5万人口,60岁以上老人有一万多人。除了1982年开办的公办敬老院外,目前镇里没有社会化的养老机构。

采访当天,怀远县人民医院来敬老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活动,送来了粮油,并开展义诊活动。三三两两的院民围在义诊桌前等待检查。

记者看到,敬老院面积很大,院子里种有青菜、大蒜、萝卜等蔬菜,自然环境不错,但老人居住的两层楼房比较旧,且大部分空置,康复室里的器械落满了灰。敬老院杨连党副院长介绍,敬老院有160多间宿舍,最多可住300多人,而现在院民60多人,入住率只有20%,一人一间也足够。

“那为什么不接收农村非五保老人入住呢?”面对记者提问,杨连党面露难色。他告诉记者,也有非五保老人来咨询过入住事宜,但目前敬老院的体制是由镇财政所按院民人头拨付生活费用。向社会收住老人,费用全部进入财政。何况目前上面也没有明确要求我们面向社会开放敬老院。如何开放?开放如何收费?费用如何管理?新的养老机制如何运行?我们没有底。

民进蚌埠市委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农村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村老年人体弱多病。过去种田,干的都是体力活,加之缺少必要的营养,不少老人长年带病从事繁重体力劳动。二是自理能力差。农村多数独居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子女经济条件差,不能赡养老年人,老人无依无靠。三是“老上有老”。一些农村老人已经六七十岁了,可自己的父母还健在,还需要他们赡养,存在“小老人”养“老老人”现象。四是儿女不孝。有的老人,儿女多但不尽孝。老年人吃的是“脸色”饭。五是关爱不足。农村养老敬老氛围不浓,对老龄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还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并引起足够的重视。

【蓝图】 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农村五保老人、生活困难享受低保的老人已实现养老托底

△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正加速推进

△养老政策需打通最后一公里

一边是农村敬老院入住率偏低,一边是大量农村老人面临养老难题。农村养老问题如何破解?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计刚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农村养老总体上还处于政府托底阶段。政府主要保障两类人群,一是五保老人,二是享受低保的困难老人。对于农村一般家庭的老人,各级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遇到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救急难基金,审核通过后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于我市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现状以及下一步改革,计刚认为,全市民办养老机构70多家,有8000多个床位,而入住只有3000多个。“包括公办敬老院在内,入住率低是普遍现象。民政部门当前正在推进基层敬老院改革和公建民营工作。”

计刚所说的养老服务改革目标,就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及完善。他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入选由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将有力促进我市养老服务改革工作。

事实上,我市从2018年即开始启动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当年覆盖20%的县、乡(镇)、村,今年年底覆盖6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是打造15-20分钟服务圈,实现服务圈内老人的“六助服务”,即助急、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娱。以上目标如果全部如期实现,我市离中央提出的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将又向前迈进一大步。

11月19日,记者走进蚌山区燕山乡仲集村养老服务中心,发现这里的设施十分齐全,图书室、娱乐室、康复室、医疗室、会议室等一应俱全。这是我市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中的一个村级试点。

51岁的王培忠是这家机构的运营者。他告诉记者,这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运营一年了,是在原村幼儿园基础上改建的,面积1270平方米,广场占地30亩。这个服务中心是他花10万元租赁下来的,根据协议,他每年要为周边梨朱、赵拐、王巷、仲集等半径约4千米范围内的村民提供6000人次以上养老、健康教育、科学育儿、家庭文化教育、文化讲座等服务,自己光装修就花去20多万元。他的运作模式是,整合医疗、商业零售、理发、浴池、社区食堂等商家,为周边百姓提供平价商品和服务,而自己搭建的是养老服务+社交平台,汇集养老大数据,起到“整合资源,撮合交易”的目的。他认为,这种养老服务模式可归纳为“四结合”:即商养结合、服养结合、医养结合、政养结合。具体表现为有政府补贴支持,由平台提供服务,适度自主经营造血,针对老人多病提供医疗服务,这种运营模式具有可持续性。

然而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政府支持在人口聚集地、中心村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措施,但因基层推进缓慢迟迟没有落实。有的推进较好的村,因为服务补贴结算标准的问题,迟迟不能到位,也临时性关门停止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在农村养老政策落实上亟须打通最后一公里。

【探索】 养老服务精准化之路

△养老机构服务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以地养老”可实现农民养老资金不足问题

△“互助养老”受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

采访时,仲集村养老服务中心因改造无障碍通道,加上服务补贴迟迟未到位,暂时关门停止为周边老人服务。

“原来开门提供服务,周边很多老人都骑着电瓶车过来娱乐。”王培忠告诉记者。

王培忠是市老龄事业促进会副会长,长期从事养老服务业,对养老服务业有自己独特的思考和实践。

“像扶贫一样,养老服务也要精准。”王培忠总结出的精准养老经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

王培忠在养老服务业摸爬滚打多年,在郑州、菏泽、三明等地不乏成功案例。他认为,养老机构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找准市场定位才能发展得好。他举例说,山东有一家养老机构,因为市场定位不准,长期经营不善。后来他通过调研,建议与附近一家心脑血管专科医院合作,专门收养患心脑血管病的老人,发展为医养结合型专门养老机构,一炮而红,至今运营良好。

针对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王培忠认为,当前社会各方面要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特别是在政策性服务补贴上,由于地方操作细则不完备,上下级部门间衔接不到位等原因,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还需突破。

农村养老观念也亟待转变。王培忠在给农村老人培训时,就提出这么一个观点:是否尽孝已不是当下社会的主要矛盾。现在不仅要讲“孝文化”,还要讲“慈文化”。子女对父母要尽孝,父母对子女也要慈爱。在倒金字塔家庭结构下,老人不接受社会化养老,最终可能会压垮一个小家庭。他的观点得到许多农村老年人的认同。

王培忠透露,解决农民养老问题,除了可以探索文化养老、宗教养老、互联网+养老、医养结合型养老等模式外,还可以借鉴四川等地“养老公社”的做法,尝试“以地养老”。具体做法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把农村老人的土地集中起来,由养老机构提供集中吃住和照料服务。健康老人每日上工,进行种植业管护,并记工分,工分变现抵扣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这种“养老公社”的探索,既结合农村实际,又打“怀旧牌”,还可以实现“以小老头养老老头”,有效解决农民养老资金不足的问题。

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部副教授李红凤曾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过专题调研。她认为,可以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为特定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这种养老服务可以由农村乡镇中心敬老院开展延伸服务提供,也可以由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提供。农村还可探索“互助养老”模式。互助式养老在我国兴起于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速,在养老成本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互助式养老日益成为民间的、经济的、积极的养老服务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目前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的“互助幸福院”、河北省农村的“幸福互助院”等都进行了积极探索。

李红凤认为,“农村互助式养老”是介于专业化社会养老与传统居家养老之间的中间模式,与专业化社会养老相比,农民负担得起,不脱离当地生活环境,适应性强;与居家养老相比,方便了政府服务,增加了老人之间的交流,缓解了空巢老人的孤独,为子女外出务工、就业创业解决了后顾之忧。它也改变了以往由于村庄布局分散、规模小,基础设施投资配套难、浪费大,管理服务成本高的实际状况。政府可通过整合一些涉农资金、给予一定政策上的协助与支持,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体系,满足农村老人养老需要,提高农村老人的幸福指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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