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
对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一年后仍留在原企业就业的,对其助学贷款本金尚未偿还部分,由就业地县、区3年内根据每年还款计划予以代偿,每年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申报条件:
到我市企业就业且1年后仍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的申请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
申报材料:
1、《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助学贷款合同;
3、助学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尚未还款金额的有效凭证(或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凭证);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5、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内部系统核验,无须提供)。
第一次申报代偿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以后每年申报,提供第1、3项资料。
申报程序:
(1)申请人携带材料提交至企业税收所属地人社部门;
(2)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政策兑现:资金由各县区财政承担,补贴资金由县区人社部门按程序拨付至申报人金融社保卡账户。按原政策规定已经享受助学贷款代偿的人员按原政策执行到期,代偿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经办单位: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十、其他群体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申报条件: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退役、脱贫证明等。
申报程序、政策兑现等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其他群体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办理1次,原则上1月、7月进行集中受理,审核完成后予以补贴。在集中受理期内,以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参保人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在下次受理审核期前补缴到账,否则不予补发。
经办单位: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十一、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员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50%的补贴(不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员工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政策兑现等具体按照《关于开展安徽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申请认定的通知》(蚌人社秘〔2017〕93 号)、《关于安徽省员工制家庭服务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蚌人社发〔2018〕36 号)等文件执行。
经办单位: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十二、什么样企业能享受代账补贴?
注册地在蚌埠、成立时间五年内的小微企业、且工商税务无异常或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申领创业金币,可享受最高三年代账补贴,最高补贴100元/月。
三十三、小微企业如何申请人社厅财政代理记账补贴?
企业通过安徽省创业云平台注册成功后,根据提示上传相应的材料进行实名认证,包括A法人身份证正反面、B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C营业执照、D实名认证材料盖章扫描件。
三十四、一次性就业补贴有哪些政策?
1、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申报材料:
(1)《蚌埠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3)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内部系统核验(无须提供)。
3、经办流程:
(1)申请人以个人账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进入[个人中心]-[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毕业证书、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提交至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4、经办及咨询方式:
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52-2047234
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52-8858080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52-5031670
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52-6052618。
三十五、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在哪里下载?
打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表格下载”模块,找到“蚌埠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下载文档即可。
三十六、如何界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该项补贴明确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需在毕业当年的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参保满6个月后,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以内进行申领,逾期视为放弃。
三十七、如何界定参保单位是否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目录参照“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s://xwqy.gsxt.gov.cn/”。
三十八、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有哪些政策?
(一)求职补贴具体发放对象包括哪几类?
具体发放对象为安徽省内高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5届毕业生,主要包括七类群体:
(1)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3)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4)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6)残疾人身份毕业生;(7)属于特困人员身份毕业生。
(二)求职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求职补贴的具体申请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网上自愿申请时段分为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和常态化申请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系统审核确认后,在集中申请时间段通过的将于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银行账户。在常态化申请时间段通过的,于申请时间的次月底前发放补贴。
(四) 求职补贴如何实现网上申请?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点击下方“办事大厅”左侧“人才就业”后选择“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建议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或者支付宝申请比较便捷)
(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网上申请,但因信息不准确、网上审核校验不通过的,怎么处理?
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下载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就业系统援助对象类别登记为援助对象且类别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或就业创业登记证中存在对应登记)及户口本、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由县民政局在低保系统截取特困供养家庭证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毕业生忘记之前注册的账号和密码,手机号也忘了,怎么申请求职补贴?
通过皖事通---我的---支付宝扫脸登录,登录后在“我的”里点击右上“设置”---“账号与安全”后修改手机号。
(七)若点击实名认证提示实名认证信息失败(姓名错误),户口地和居住地址为空怎么办?
毕业生致电或携带身份证到就近街道社区补完您的相关信息完成实名认证,或者统一提交给学校,由学校交市就业中心统一修改。
(八)银行卡信息或手机号填错了怎么办?
银行卡/手机号信息填错不会影响您的求职补贴业务审核状态。您可通过电脑登录访问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官网:http://ygjy.ah.gov.cn/ 点击登录后在个人信息维护模块维护正确银行卡/手机号信息即可。
(九)专科、本科阶段申领过求职补贴,现在本科、研究生毕业是否可以再次申领?
求职补贴业务每名应届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如以前申领过安徽省求职补贴,不能重复进行申领。
(十)困难人员类别勾选错误怎么办?
困难人员类别选错不影响业务审核,学生勾选任意困难人员类别,信息系统都会对7类困难人员信息进行比对。
(十一)在哪能看到审核是否通过?
申请提交后系统会自动校验,请登录网页版阳光就业网,查看审核结果。申请未通过的可在退回原因-退回数据一栏查看,申请通过的在办结数据栏查看。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可在申请界面下方结果查询,显示退回说明审核没通过,办结说明审核通过。
(十二)学号填错了是否影响申请?
不影响。
(十三)如果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申请求职补贴提示申请失败是什么意思?
如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申请求职补贴提示申请失败表示业务没有成功提交,建议通过网页版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先完成实名认证后再进行申请。(请注意申请失败和退回不同,申请失败需要实名认证重新提交,退回的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十四)错过集中发放时间怎么办?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
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十九、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政策?
1、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
2、贷款利率:1年期LPR+110BP(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
3、贷款期限:单次最长3年,累计不超过3次
4、申请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工商登记注册人应与贷款申请人相符;
(2)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 经办流程
(1)线上:借款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皖事通app创业担保贷款专栏申请,或扫描银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二维码,进入“线上创业担保贷”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等材料,提交户籍地(经营地)区人社部门。
(2)线下: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蚌埠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向户籍地(经营地)区人社部门申请。
四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政策?
1、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推送至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贷款合同签订后,经办银行按季度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贷款执行利率最高为1年期LPR+110BP,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2、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表》;
(2)当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
(3)营业执照;
(4)企业职工花名册;
(5)工资发放表。
3、经办流程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市区小微企业应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将审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荐至市人社部门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小微企业向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三县比照执行。
4、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四十一、就业(失业)创业证如何申请?
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经办流程:
(1)社区初审: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就业创业证办理模块填写基本信息,保存并提交至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社区登录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报上级机构复核;
(2)街道(乡镇)复核:街道(乡镇)通过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对社区工作站提交的信息进行复核,合格后,填制《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花名册》,连同相关资料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准确认;
(3)审核发放:通过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审核发放,《就业创业证》可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给申领人。
四十二、如何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
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填写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基本信息,保存并提交至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乡镇),申请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
四十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四十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方式?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办理1 次,原则上 1月、7 月进行集中受理审核完成后予以补贴。在集中受理期内,以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参保人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在下次受理审核期前补缴到账,否则不予补发。申请人可携带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进行申报,或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在线申请。
四十五、残疾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是什么?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十六、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理
1、申请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本市户籍,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非本市户籍的,需在本市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并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年以上):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期内申请人主动到登记失业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登记并注册三公里就业服务平台,填写《求职登记表》。
(2)经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3次以上职业介绍服务后,非因本人原因仍未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其中申请“长期失业人员”的,年龄需达到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
3.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
(5)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如残疾证、低保证、征地或征林证明等);
(6)承诺书。
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登记失业的时间以“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经办时间记录为准。
四十七、什么是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指面向培训对象进行的激发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普及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含电商版、直播版)、改善企业培训和扩大企业培训,以及各地引进和创新开发的特色创业培训项目。
四十八、目前开展的创业培训分为哪几类?
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准备创业或创业初期人员可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版、直播版)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企业培训和扩大企业培训等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
(一)创业意识培训是为劳动者产生创业想法进行启蒙教育的培训。
(二)创办企业培训是为有一定创业能力和条件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开办微型小型企业提供基本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培训方式以专职教师授课为主,辅以政策讲解、经验介绍、现场观摩等形式。
(三)创业模拟实训是为有一定创业能力和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实践训练的培训。通过模拟创业过程、建立虚拟公司,将创业知识与计算机技术、信息网络相结合,以提升创业者的创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四)网络创业培训是通过参与式培训、翻转课堂、学习互助小组等多元化培训方式,依托在线教学辅助平台,对学员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的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具体培训项目包括电商创业培训、直播创业实训。
(五)改善企业培训是为初始创业6个月以上的创业者提供扩大经营、改善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的培训。培训着重加强企业管理、营销策略、记账知识、融资渠道等训练。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改善企业计划并通过专家答辩。
(六)扩大企业培训是以实用的方式将企业战略管理的系统理论,运用于企业增长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让企业家能够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企业增长战略,实现企业规模扩大、经济效益增长的目标。
四十九、培训机构对哪些人员开展培训可以享受培训补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1次(不包括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五十、哪些机构可以开展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机构实行目录管理。依法设立且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实训)中心、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含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等实体,均可申请开展创业培训。
申请开展创业培训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培训业务2年以上,承诺能够履行创业培训机构全部职责,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有2名以上持有国家或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专职教师和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具有符合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布的技术要点等要求的培训场地及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
(四)具有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服务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五)近2年内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5.咨询方式:
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培训服务指导科
咨询电话:0552-3116915
五十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如何申领?
政策内容: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3、营业执照;
4、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ygjy.ah.gov.cn/),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模块,按单位注册地选择“业务所属地”,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等工作。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
(2)市县受理。申请人向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申报材料、查验用工备案和社保信息系统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在市、县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社会公示。
(3)政策兑现。补贴资金由市、县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银行账户。
五十二、其他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如何申领?
政策内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就业困难、返乡证明等;
3、营业执照;
4、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政策兑现等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十三、企业市场化引才补贴
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中介服务费的60%、最高10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工作补贴。
申报条件:
(1)企业在蚌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人力资源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2)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引进人才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引才目标、合作期限、服务(中介)费等。
(3)引进对象为从市外全职引进达到省A、B、C、D类人才层次,博士、高级技师等急需紧缺人才或企业引才服务费达10万元以上的人才。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 3个月。
申报材料:
(1)企业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的引才协议书、费用支付凭证等。
(2)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人才薪酬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3)人才层次、学历学位、职称、社保、纳税等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552-3125679。
五十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费补助
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建站资助,资金按4:3:3比例分三年拨付。
申报条件:
(1)在蚌新建登记备案的国家或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在建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后拨付。
(3)资金拨付当年需有博士科研人员在站。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52-3110635。
五十五、博士后进站生活补贴
对在蚌博士后工作站新进的博士后按照最高8万元/人/年标准给予2年资助,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海外高校的按15万元/人/年标准执行。
申报条件: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在站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按照A、B、C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4万元、2万元生活资助。
(2)新进站博士后须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申报表;
(2)博士后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博士后进站批文;
(3)博士后科研工作成效情况自评报告。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552-3110635。
五十六、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对经认定符合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A、B、C、D类的高精尖缺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资金按4:3:3比例分三年拨付。
申报条件:
(1)人才首次来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已全职到岗,在蚌连续纳税12个月以上。
(2)人才引进前须达到省A、B、C、D类高层次人才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3)创业人才须在蚌成功创业,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企业在蚌连续纳税12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
(1)人才在蚌就业的工作合同或全职引进协议、纳税、社保、人才层次等材料。
(2)创业人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等材料。
资金用途及渠道:资金拨付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拨付人才个人。其中,A类人才安家补贴由省级保障,B、C、D类人才安家补贴由省、市及用人单位按40%、30%、30%比例分别承担。其中,市级承担部分由市、县(区)按比例承担。
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52-3110635。